化妆品由不同原料,经配伍、加工而成,原料的使用监管不仅影响质量安全,更直接关系国内化妆品的产品创新。
目前,除去《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通告》(2014年第11号)中所囊括的8783种、《禁止使用化妆品原料组分目录》收录的1286种、《限制使用化妆品原料组分目录》收录的406种原料之外,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均为新原料。
谢志洁表示,没有已使用目录便难以界定新原料。“我国化妆品的新产品研发工作步伐缓慢,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原料研发能力不足,颁布目录是实施法规的配套要求,避免人为经验判断,并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统一原料管理,为进一步研发创新提供基础,新原料研发同样需要‘任性’。”
据了解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的化妆品原料监管措施正在修订,即从新原料审批公告制调整为新原料试用批件制,批件有效期4年,申请人在批件核准的范围内独享。
此外,《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、《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等政策的修订工作同期进行,业内翘首政策落地。
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教授吴惠勤指出,明确化妆品原料和配方有助于参考他人的产品开发新产品,为新原料开发和下一代配方研究提供科学依据。